上海市政府领导接待日 (上海市政府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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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访事项范围

  • 请愿、申诉、控告;
  • 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批评;
  • 咨询、求助;
  •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受理范围

  • 市政府及其各委、办、局、行政执法部门;
  • 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政府领导接待日 (上海市政府领导分工)

接待日时间

  • 市政府:每周二下午;
  • 区人民政府:每周二、四上午;
  •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每周一、三、五上午。

接待地点

  • 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nghai.gov.cn );
  • 区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接待方式

  • 现场接待;
  • 网络接待;
  • 电话接待。

工作流程

  1. 受理来信来访事项;
  2. 长教育、卫生、社会事业张小宏副市长政法、安全、外事刘多秘书长政府机关事务、政务公开

    注意事项

    • 来信来访事项要真实、具体、明确;
    • 来信来访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 不得利用领导接待日反映个人私事或违法违纪行为;
    • 接待单位有权不予受理越级、重复、超出范围或反映个人私事的来信来访事项;
    • 接待单位有义务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来信来访事项严格保密。

    欢迎广大市民、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领导接待日活动,共建和谐、美好的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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