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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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普陀区〇〇〇路〇〇号

邮编:〇〇〇〇〇

联系方式

  • 电话:(021) 〇〇〇〇〇〇
  • 传真:(021) 〇〇〇〇〇〇
  • 电子邮件:...@pudong.gov.cn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组织条例》,普陀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决定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工作,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3.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邮编)
  4. 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编制年度计划。
  5. 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审议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包括财政、教育、科技、工业、农业、卫生、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等工作。
  7. 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8. 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9.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理,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
  10. 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建设,保障居民自治组织的依法履职,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1. 保障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2. 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法治、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13. 履行法定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

机构设置

普陀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设置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设立以下机构:

  • 区长办公室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区教育局
  •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区体育局
  • 区民政局
  • 区司法局
  • 区公安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区交通委员会
  • 区水务局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统计局
  • 区审计局
  • 区地方志办公室
  • 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 区妇女联合会

工作动态

最新动态请访问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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