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 (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相关规定,现制定《上海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
《目录》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标准(2020年版)》,分为以下11个大类:
- 办公用品
- 办公设备
- 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 软件及相关服务
- 印刷及相关服务
- 交通运输设备及服务
- 建筑及相关服务
- 公用事业
- 货物运输
- 仓储
- 其他
限额标准
《目录》中限制采购金额的品目,其限额标准如下:
大类 | 限额标准(人民币) |
---|---|
办公用品 | 50万元 |
办公设备 | 100万元 |
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 200万元 |
软件及相关服务 | 300万元 |
印刷及相关服务 | 50万元 |
交通运输设备及服务 | 500万元 |
建筑及相关服务 | 1000万元 |
公用事业 | 500万元 |
货物运输 | 50万元 |
仓储 | 50万元 |
其他 | 50万元 |
适用范围
《目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采购活动。
本《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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