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 (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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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相关规定,现制定《上海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以下简称《目录》)。

上海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 (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

目录

《目录》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标准(2020年版)》,分为以下11个大类:

  1. 办公用品
  2. 办公设备
  3. 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4. 软件及相关服务
  5. 印刷及相关服务
  6. 交通运输设备及服务
  7. 建筑及相关服务
  8. 公用事业
  9. 货物运输
  10. 仓储
  11. 其他

限额标准

《目录》中限制采购金额的品目,其限额标准如下:

大类 限额标准(人民币)
办公用品 50万元
办公设备 100万元
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200万元
软件及相关服务 300万元
印刷及相关服务 50万元
交通运输设备及服务 500万元
建筑及相关服务 1000万元
公用事业 500万元
货物运输 50万元
仓储 50万元
其他 50万元

适用范围

《目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采购活动。

本《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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