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如何免征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上海休闲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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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上海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实行差别化房产税政策。其中,以下情况可以免征房产税:
- 居住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宅,且纳税人家庭成员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 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
- 纳税人家庭的唯一住房,且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 非营利性的非住宅用房,如学校、医院、养老院等;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持有的用于公益事业的非住宅用房;
- 被认定为危房的房屋;
- 正在建造、扩建或改建的房屋;
- 由部队拥有用于军事设施、军事训练等用途的房屋;
- 其他经财政部批准免征房产税的房屋。
对于不符合免征条件的住宅,其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如下:
税率 (%) | 征收基准 |
---|---|
0.4% | 不超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 |
0.6% | 超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至1.4倍(人均60~84平方米)的部分 |
1.2% | 超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至2倍(人均84~120平方米)的部分 |
1.8% | 超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至3倍(人均120~180平方米)的部分 |
2.4% | 超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3倍(人均1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 |
注:
- 征收基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 房产税以每年为一个纳税期,分两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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