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作业量 (教育部规定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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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规范学校作业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中小学生作业总量、作业时长、作业布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作业总量

教育部规定作业量 (教育部规定作业时间)
年级 每天作业总量(分钟)
一年级 60
二年级 90
三年级至六年级 120
初中一年级 150
初中二年级 160
初中三年级 170
高中一年级 180
高中二年级 190
高中三年级 200

注:作业总量指教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家庭作业和电子作业(含线上作业)的总和。

二、作业时长

作业时长指学生完成作业所需的时间。学生完成作业的平均时长不得超过《办法》规定的作业总量。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后,不得挤占课内教学时间。

三、作业布置

1. 作业布置应符合课程标准要求,有利于学生巩固学习内容、发展思维能力、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2. 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超出学生能力过重的作业。

3. 教师应选择适宜的作业方式,多样化布置作业,不得只布置机械重复性作业。

4. 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反馈。

四、作业检查

学校应建立作业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布置、作业完成情况和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作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监督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学校或教师违反《办法》规定的,应责令整改,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诫勉等处理。

《办法》的实施,旨在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保障学生休息、睡眠和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作业生态,为学生创造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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