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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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510号邮政编码:200001电话:021-63270555传真:021-63270544邮箱:shse@court.gov.cn网址:庭室分布民事审判庭民事一庭(合同类)民事二庭(侵权类)民事三庭(婚姻、继承类)民事四庭(公司、涉外类)民事五庭(知识产权类)民事六庭(建设工程类)刑事审判庭刑事一庭(故意杀人、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刑事二庭(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三庭(毒品犯罪案件)刑事四庭(其他刑事案件)行政审判庭行政一庭(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二庭(行政征收类)行政三庭(行政处罚类)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执行五庭其他庭室立案庭司法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事务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审判区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位于上海市下列区域的案件: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管辖范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下列案件:民事案件: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婚姻、继承纠纷案件公司类纠纷案件涉外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刑事案件: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行政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行政征收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流程民事案件1. 起诉: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 受理:法院审查起诉状并决定是否受理。 3. 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 4. 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质证、辩论。 5. 宣判: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刑事案件1. 侦查: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犯罪案件并收集证据。 2. 起诉:检察机关审查侦查材料后决定是否起诉。 3. 审判:法院对起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4. 二审: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行政案件1. 起诉: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受理:法院审查起诉状并决定是否受理。 3. 答辩:行政机关在收到起诉状后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4. 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质证、辩论。 5. 宣判: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交通信息地铁:2号线:南京东路站10号线:豫园站13号线:大世界站公交:20路、42路、146路、800路等公交线路均可到达附近自驾:停车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下停车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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