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信箱开放 (上海市政府信访办接待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上海市政府信箱开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箱地址
信箱名称:上海市政府信箱
二、受理范围
上海市政府信箱受理范围为与上海市政府及其部门有关的来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反映民生问题、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来信;
- 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来信;
- 举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来信;
- 其他与上海市政府及其部门职能相关的来信。
下列事项不在受理范围内:
- 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 属于信访部门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
- 属于媒体公开报道的热点事件或舆情事件;
- 属于商业纠纷或个人恩怨;
- 其他不属于上海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
三、接待流程
- 来信提交:通过上海市政府信箱网站提交信件。
- 登记受理: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值班人员对来信进行登记受理,并出具回执单。
- 分办交办: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对来信进行分办交办,并指定相关部门办理。
- 办理落实:相关部门收到来信后,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办理意见,并及时向来信人反馈。
- 结案归档:相关部门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报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由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结案归档。
四、其他事项
- 来信人应真实填写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信访部门与来信人联系。
- 来信内容应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上海市政府信箱采取实名制管理,来信人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 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将对来信进行保密,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处理来信。
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将认真受理、妥善处理每一封来信,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市政府信访办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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