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信访局 (上海市政府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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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信访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 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信访诉求;
  • 监督检查信访工作的开展;
  • 指导和协调各区县政府信访工作;
  • 办理信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
  • 开展信访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 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内设以下机构:

  • 办公室
  • 信访一处
  • 信访二处
  • 信访三处
  • 信访四处
  • 信访五处
  • 信访六处
  • 信访七处
  • 信访八处
  • 信访九处
  • 信访十处
  • 信访十一处
  • 信访十二处
  • 信访十三处
  • 信访十四处
  • 信访十五处
  • 信访十六处
  • 信访十七处
  • 信访十八处
  • 信访十九处
  • 信访二十处
  • 信访二十一处
  • 信访二十二处
  • 信访二十三处
  • 信访二十四处
  •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 (上海市政府信访)
  • 信访二十五处
  • 信访二十六处
  • 信访二十七处
  • 信访二十八处
  • 信访二十九处
  • 信访三十处

信访渠道

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向上海市政府信访局反映诉求:

  • 邮寄信件: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050号
  • 电话:021-12345
  • 电子信箱:shxxfb@sh.gov.cn
  • 在线信访:

信访工作流程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收到群众信访诉求后,将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 受理:对来信来访进行初步登记,按照信访事项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受理部门和受理人员。
  • 审查:对信访诉求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属于信访事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是否需要转办或交办。
  • 调查:对信访诉求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查清问题事实。
  •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批后,做出处理决定。
  • 答复: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信访人,并告知信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 跟踪督办:对重要信访诉求或者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突出的事项,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信访制度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建立了以下信访制度:

  • 信访接待制度
  • 信访受理制度
  • 信访调查制度
  • 信访处理制度
  • 信访答复制度
  • 信访督办制度
  • 信访考核制度

信访法规

上海市信访法规包括:

  • 《上海市信访条例》
  • 《上海市信访实施办法》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050号

电话:021-12345

电子信箱:shxxfb@sh.gov.cn

在线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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