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信访局 (上海市政府信访)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 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信访诉求;
- 监督检查信访工作的开展;
- 指导和协调各区县政府信访工作;
- 办理信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
- 开展信访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 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内设以下机构:
- 办公室
- 信访一处
- 信访二处
- 信访三处
- 信访四处
- 信访五处
- 信访六处
- 信访七处
- 信访八处
- 信访九处
- 信访十处
- 信访十一处
- 信访十二处
- 信访十三处
- 信访十四处
- 信访十五处
- 信访十六处
- 信访十七处
- 信访十八处
- 信访十九处
- 信访二十处
- 信访二十一处
- 信访二十二处
- 信访二十三处
- 信访二十四处
- 信访二十五处
- 信访二十六处
- 信访二十七处
- 信访二十八处
- 信访二十九处
- 信访三十处
信访渠道
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向上海市政府信访局反映诉求:
- 邮寄信件: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050号
- 电话:021-12345
- 电子信箱:shxxfb@sh.gov.cn
- 在线信访:
信访工作流程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收到群众信访诉求后,将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 受理:对来信来访进行初步登记,按照信访事项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受理部门和受理人员。
- 审查:对信访诉求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属于信访事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是否需要转办或交办。
- 调查:对信访诉求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查清问题事实。
-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批后,做出处理决定。
- 答复: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信访人,并告知信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 跟踪督办:对重要信访诉求或者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突出的事项,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信访制度
上海市政府信访局建立了以下信访制度:
- 信访接待制度
- 信访受理制度
- 信访调查制度
- 信访处理制度
- 信访答复制度
- 信访督办制度
- 信访考核制度
信访法规
上海市信访法规包括:
- 《上海市信访条例》
- 《上海市信访实施办法》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050号
电话:021-12345
电子信箱:shxxfb@sh.gov.cn
在线信访: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上海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