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上海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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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用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关于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17]127号)的规定,上海房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如下:1. 继承房产的价值在5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500元; 2. 继承房产的价值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收费1000元; 3. 继承房产的价值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之间的,按房产价值的0.8%收取,最低收费1000元; 4. 继承房产的价值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按房产价值的0.6%收取,最低收费4000元; 5. 继承房产的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房产价值的0.4%收取,最低收费6000元。以上收费标准不包含公告费、翻译费、复印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继承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应当缴纳下列税费:1. 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有人缴纳。继承人继承房产后,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房产税。 2. 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使用人缴纳。继承人继承房产后,应当向当地地税机关申报并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缴纳标准因各地规定而异。继承人可以在当地税务机关或地税机关查询详细的缴纳标准。

继承公证流程

上海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1. 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 2. 公证员根据继承人的材料审查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房产; 3. 继承人提供其他与继承有关的材料,如被继承人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 4. 公证员制作继承公证书; 5. 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上海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上海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

注意事项

1. 继承人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6个月内向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逾期申办的,公证处将不予办理。 2. 继承人应当如实向公证员提供与继承有关的材料。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公证员将不予办理继承公证。 3. 继承人应当在收到继承公证书后及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逾期办理的,房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以上为上海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及相关税费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和税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继承人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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