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教育惩戒 (教育部出台教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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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对教育惩戒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实施方式、监督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适用范围
《规则》适用于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对学生实施的教育惩戒行为,包括对违反 školregels的学生进行改正错误、培养良好品行的教育措施。
实施原则
- 适度性原则:惩戒措施应与学生的过错程度相适应,不得过严或过轻。
- 教育性原则:惩戒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培养良好品行,不得对学生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
- 尊重学生主体性原则:在实施惩戒时应征求学生的意见,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人格尊严。
- 因人施教原则:根据学生的年龄、身心特点等因素,采取适合的惩戒方式。
- 依法依規原则:惩戒措施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实施方式
《规则》明确了9种教育惩戒方式,包括:
- 谈话提醒
- 书面检讨
- 班级批评教育
- 课外劳动或社会公益活动
- 责令家长配合教育
- 暂时停止参加集体活动
- 适当限制个人自由(不超过3天)
- 变更班级或转入其他学校(经家长同意)
- 开除学籍(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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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限制个人自由、变更班级或转入其他学校、开除学籍等惩戒措施不得作为常规措施使用。
监督问责
《规则》要求学校建立教育惩戒实施监督机制,对惩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制度:
- 学校校长对教育惩戒实施负总责。
-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实施日常教育惩戒。
-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科教师、政教干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教育惩戒委员会,对教育惩戒实施进行审查和监督。
-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学校教育惩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如果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则》实施教育惩戒,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或免职。
意义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
-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教育惩戒行为,防止违法违规惩戒,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通过科学适度的教育惩戒,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培养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 维护学校教育秩序:规范教育惩戒行为,有助于维护学校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 提高教师专业素养:要求教师科学理性地实施教育惩戒,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 促进教育改革:推动教育观念和方法的改革,减少体罚变相体罚等不当教育行为,促进教育更加文明健康发展。
教育惩戒是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必须坚持教育性、适度性原则,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教育惩戒的规范实施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将进一步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更加健康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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