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教师职评新政 (教育部出台教师新规定)

上海娱乐 04-19 阅读:51 评论:0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作出了全面修订,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新政主要内容如下:

教育部出台教师职评新政 (教育部出台教师新规定)

一、突出师德师风导向

新政明确,教师职称评审应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评审条件。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群众反映较差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二、优化评审结构和程序

新政优化了评审结构,将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初评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终评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结果的复核和审定。评审程序更加公开透明,所有申报者均可查询初评和终评结果,并对评审结果提出申诉。

三、加大教学业绩权重

新政加大教学业绩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育人能力,对在教学一线取得优秀教学成果、教研本文发表数量和质量较高、培养出优秀学生的教师优先评审。

四、鼓励创新和示范带动

新政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创新,对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教材编写等方面做出创新贡献的教师给予重点支持。同时,注重发挥骨干教师和名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将他们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广到全校乃至全区。

五、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新政完善了教师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细化了各职称等级的评审标准。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突出育人能力、教学业绩、科研水平、社会贡献等方面,引导教师全面发展。

六、加强监督和管理

新政加强了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评审信息公开制度、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和评审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组织对评审工作的检查,对违规评审行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结语

新政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相信随着新政的贯彻落实,广大教师将更加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学业绩,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上海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